18岁的廖珍平骑车撞伤老太后,因无力赔偿3万元治疗费而以命抵债。其父母认为儿子是被对方逼死,起诉索赔76万余元,一审被判驳回。昨天,廖珍平的母亲接受采访称,一审判决把儿子自杀的责任推给她,让她近乎崩溃。目前,他们已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王满生等人未对廖珍平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采取了非法挟持行为,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判决书同时对廖珍平母亲进行了谴责:“在事故发生后对廖珍平采取冷漠的态度,使得刚满18周岁且无赔偿能力的廖珍平处于无助状态,情感上受到一定伤害。”
廖珍平父母的代理人车向前认为,刚满18岁的孩子会自杀,显然是巨大心理压力所致,但他不认同一审判决所称的“母亲冷漠使孩子无助”,而认为该结论恰恰忽视了廖珍平自杀的真正原因。廖珍平在遗书中写道:“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生命能偿清。我监护人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车向前认为,文中流露自杀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牺牲自己保全家庭。“廖珍平以命抵债,说明他不是因母亲冷漠导致情感受伤自杀,而恰恰是出于情感不愿连累父母。”
车向前还指出,从撞人到离家前,廖珍平都未流露出自杀想法,他自杀是在被王家人放走之后。他认为,在王家人“扣人索债”过程中,显然有人对孩子施加了不当心理压力,只是现在被告不承认,孩子也死无对证。一审法院仅以未实施暴力就认定被告方无过错,并不全面,言语威逼同样可以逼人致死。
据悉,廖珍平父母递交上诉状的同时,也把一审1.1万余元诉讼费全部交齐,这是夫妇俩四处借钱筹来的。(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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