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女出纳迷上炒股,将客户交来的44万货款投入到股市中。由于行情不好,每月亏损,她又通过收入不入账、更改付款凭证及付款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来弥补。日前,这位女出纳因贪污、挪用公款56.8万元,被荣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女出纳姓贺,今年40岁,曾是某国有饲料厂的出纳。自参加工作以来,贺某一直兢兢业业,深受同事好评。过去,贺某没有特别的爱好。2008年,由于贺某身边很多同事、朋友都投身股市,她也开始炒股。
贺某进入股市不久,便遭遇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股市大跌,贺某损失惨重。为了挽回损失,她铤而走险,用公款炒股,期待股市回暖大赚一笔。
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期间,贺某将自己保管的该饲料厂客户所交货款444090.54元用于炒股。由于一直亏损,无法将这笔货款归还给单位。
为了减少损失,贺某又利用收入不入账、更改付款凭证及付款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12.4万元,如2009年9月,她将2.5万元货款收入不上账截留;2009年10月13日,她将自己保管的实付金额160元的付款记账凭证更改为7160元;2009年10月20日,她将实付金额11900元改为41900元。
毕竟纸包不住火。前不久,贺某涉嫌挪用、贪污公款56.8万元,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记者 陈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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