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今天在媒体记者见面会上表示,经济犯罪案件总量持续攀升,2000年以来年均增幅达9.2%。经济犯罪逐步成为主流犯罪,并呈现四大突出特点。
刘文玺分析,从犯罪类型和涉及领域看,经济犯罪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蔓延趋势明显。伴随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推进,骗取医保、社保资金案件频繁出现;伴随证券、期货等新兴市场的发展,非法证券、内幕交易等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200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商业贿赂案件48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35亿元,查处涉案人员4300余名,及时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2006年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境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境外缉捕与追赃工作力度,从20余个国家、地区缉捕经济犯罪逃犯250人。
据他介绍,当前,我国经济犯罪呈现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涉众化倾向增强。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明显增多态势,涉案人员多,主体多元化,组织性强,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2009年,全国共立非法集资案件2641起,同比增长56%;立传销犯罪案件2618起,同比上升106%。
二是职业化特征明显。近年来,假币、假发票、假银行卡等犯罪不断增多,许多犯罪分子以此为谋生手段,按血缘、地域关系结成职业犯罪团伙,形成非法地下产业,严重破坏国家金融财税秩序。
三是网络化趋势加剧。近年来电子商务交易额大幅上升,一些电子商务网站成为经济犯罪的渠道,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方法、销售犯罪工具、骗取群众钱财等问题不断增多,社会危害得以放大。2009年查办的世界通公司网络传销案,非法获利10多亿元,参与者达数万人,遍布全国各地。
四是复合化形态突出。经济犯罪与行政违法、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等交织,境内境外犯罪交织,表现形态更加复杂。
“经济犯罪往往与腐败行为紧密相连,经济犯罪加剧腐败行为,腐败行为又为经济犯罪提供‘保护伞’,尤其是商业贿赂等犯罪滋生行业‘潜规则’,败坏社会风气,危及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影响恶劣。”刘文玺说,“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开放的经济环境下,经济犯罪国际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对我们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出更高挑战。” (记者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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