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凌晨,大化一男子运砖头通过南宁市伊岭收费站时,与收费员发生肢体摩擦,期间他的妻子忽然倒地昏迷。纠纷仍在解决的过程中,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该男子及其家属采取过激的方法维权:数十人堵住两侧通道,不让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交通堵塞近3个小时。直至中午12时20分,交通才恢复正常。
堵住收费站
交通“瘫痪”三小时
上午10时30分,记者赶到南宁市伊岭收费站时,见到道路堵满了大小车辆,长龙长达数公里。收费站两侧的通道,各站着两拨人,要求收费站给予伤者医疗费。4个收费窗均无收费员。
据当事人韦某称,他是大化人,10月10日凌晨6时多,他与妻子蓝某拉着一车砖头前往武鸣。途经收费站时,以为收费员已见到他张贴在车子挡风玻璃前的月票凭据,便减速通过。不料,车子却将栏杆撞弯。收费员以为他故意冲卡,走出来责骂他,要求他赔偿损失。
“争吵中,其他收费员也过来帮忙,有人卡我的脖子,我的脖子被弄伤。”韦某告诉警察,他妻子蓝某见他被围着,便上前阻拦。混乱中,蓝某突然被一名收费员一拳打中脑部,倒在地上。事发后,120、110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处于昏迷状态的蓝某送去医院治疗。次日,收费站方面派人来看望蓝某,并送来几千元医药费。
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蓝某已用去3万多元的医药费,但病情仍未好转。11月21日,他们已无钱垫付药费,医院下发停药通知。韦某一急之下,便采取了堵收费站的偏激方式。“我也知道这样做欠妥,但这也是被逼无奈。我多次找收费站各方要说法,但对方都未理睬。”韦某指着自己脖子上的伤疤说:“这是被收费员弄伤的。”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韦某和家属等人将该收费站的通道堵住。
被堵了3个小时的不少司机抱怨说,韦某如此偏激维权不可取。
召开协调会
双方均称“对方动手”
下午3时左右,相关部门召集当事双方开了协调会。南宁市伊岭收费站方面表示,自始而终,他们均未殴打韦某及其妻子蓝某。韦某的车子撞烂拦杆时,收费员要求韦某赔偿损失。韦某不服,与他们发生争执,其间韦还拿出棍子要打收费员。
至于蓝某为何倒在地上昏迷过去,公路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蓝某当时趁着混乱想将车子开走,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昏倒在地。事发后,收费站还打120、110电话,并把蓝某扶到旁边,给她开水喝。之后,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他们还给蓝某垫付了6000元的医药费。他认为,在伤情鉴定结论仍未出来前,不排除蓝某自身病因引发的突发病症。
该负责人说,可以肯定地说,收费员没有动手打韦某及蓝某。他向参加协调会的警察表示,“从调阅的监控录像来看,我们只看到车子进站的情况。至于后面发生的争执,画面很迷糊,且双方是在离摄像头监控不到的地方交涉赔偿拦杆之事,这地方存在盲点,谁对谁错,无从定夺。”他提议韦某及其家属申请伤情鉴定,以鉴定报告甄别事情的真伪,“若是我们一方的责任,我们绝对赔偿损失”。
武鸣交通局方面也表示,10月10日凌晨值班的收费员有四五名,据他们反映,韦某在事发时拒不赔偿撞坏的拦杆。同时,韦某还想争抢车子钥匙。尽管如此,他们只是跟他发生口角,并未打人。“如果蓝某是我们打伤的,她怎么会从韦某手上拿过钱赔偿损坏的拦杆?”
参加协调会的韦某对收费站方面的说法一一予以驳斥,并希望对方先解决蓝某的停药问题再谈。韦某说,如果收费员不打人,他脖子不会有伤。收费站方面对韦某的质疑无法回答。
警方初调查
昏迷女子无外伤
协调会上,警方介绍了此案的调查情况。
警方说,事发后,他们到医院调阅了蓝某的病历、CT片等资料,并询问主治医生,发现蓝某既无外伤,也没有流血的迹象,但医生说,蓝某被送到医院来抢救时,是昏迷不醒的。由于没有外伤,他们只得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法医。法医看了资料后认为,蓝某没有外伤是无从鉴定伤情的。所以,他们建议韦某等人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蓝某的伤情,以分清责任。警方表示,此起事件,双方均有推搡的过程。
下午5时40分,主持协调会的安宁街道办李姓负责人及司法所负责人建议当事双方各出一半医药费,同时尽早做伤情鉴定,是不是因外力或内因造成的。并建议警方调阅监控录像,确定事发的经过。
随后,记者来到广西民族医院神经外科住院部。此时,蓝某已被送进高压氧舱治疗。
晚上7时20分,记者与街道办李副主任联系时得知,收费站方面同意先继续垫付5000元医药费,而后韦某及其家属不同意。再加至1万元时,韦某一方仍未接受。当天的调解未达成协议。广西新闻网记者 莫义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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