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湖北来京人员祁某以不同商户名义申请到银行POS机,利用虚构交易的方法为他人进行刷卡套现并从中获利,涉案金额达3000万余元。昨天上午,祁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据悉,这是本市审理的刷卡套现案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
祁某是北京亚信通宇通讯器材批发部经营者。据公诉机关指控,祁某于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间,在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南郎家园1号楼“大北写字楼”内,使用旧宫仟信隆超市、北京亚信通宇通讯器材批发部、世捷顺达票务代理服务中心、华艺装饰工程公司、天鸿金航票务代理中心等商户名义申请的银行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法为他人刷卡套现人民币3000万余元,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公诉机关认为,祁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认罪,但对指控的金额有异议。按照我自己的计算,也就1000多万元。”祁某辩解说,他刷卡套现的5台POS机中,有2台是朋友帮忙办理的,另外3台是他花费月租3000元从其他公司租来的,别人也可能在机器上刷卡。
据祁某交代,他最初在网络和报纸上做广告以招揽生意,渐渐地就有了几十个固定的“客户”。别人来刷卡后,他当场付给其现金,并按照1%到2%收取手续费,贷房款的手续费会高一点。据悉,到祁某处套现的人多数是向朋友或银行借钱后到期还不上款,而寻求代还款业务的。有证人称,他为了偿还朋友欠款,曾经在祁某处刷卡套现20多万元,被收取了4000多元的手续费。
对于检方指控其获利,祁某称他本人实际上一分钱也没有赚到。“经营刷卡套现业务总计获利大约二三十万元,但我还要支付房租等,所以没有赚到钱。”祁某称。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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