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王大爷正准备登上一辆停稳的公交车,在手触及车门的一瞬间突然直挺挺倒地。当老人躺在地上流血不止的时候,公交司机关上车门驱车离去。等到路人报警,老人被送往急救中心时已经死亡。
为此,老人的子女将公交司机和某公交公司诉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公交公司对老人的死亡承担15%的责任。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事情的全过程:2009年9月22日下午5时5分左右,公交车在车站停下,司机用右手拉好刹车后,左手拿起自己的水杯,利用间隙时间喝口水。
随后,电动的公交车门打开,有两位乘客刷卡上了公交车。这时,白发苍苍的王大爷也跟着准备要上车,伸手想去抓住车门旁边的扶手,但当手刚碰到车门,准备抬腿上车时,突然,王大爷却直挺挺地仰面倒在地上。由于是后脑先着地,倒地后,老人后脑开始大量出血。
从司机停车到老大爷倒下,整个过程持续不到一分钟时间。当时,公交司机非常错愕,他可能担心被误会是自己的责任,还特地问了车上另外两位乘客:“他是自己摔倒的吧?你们要帮我作证啊!”其他乘客都说,白发老大爷是自己摔倒的。在老大爷之前上车的一位乘客,还给公交司机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表示愿意帮助他作证,证明老大爷是自己摔倒的,而且,还是在路面上摔倒的,并不是上公交车后,从车上跌下去的。
确认自己没责任,又有人愿意帮助自己作证,于是,公交司机关上公交车门,将倒地的老大爷留在了原地,驱车离开现场。当时,老大爷的后脑勺还在出血。
事发当时,一位姓何的大学生正好路过现场,他看见老人倒地,后脑开始流血,于是,就拨打120求救并报了警。过了一会儿,120急救车赶到,遗憾的是,老大爷被送到急救中心后,被确认已经死亡。
最让王大爷家人感到不满的是,公交司机见死不救,驱车离开现场。因此,王大爷家属将公交车司机及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应承担15%的责任,判决在二审法院得到了支持。本报记者 郑金雄 本报通讯员 戴建平 陈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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