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与社会青年争夺校园卖烟权,最终演变成一场聚众斗殴。昨日,隆昌法院向媒体通报:在校生李某、曾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今年5月,廖强将香烟交由其朋友陈某某(在校生)在隆昌县某中学销售,引起销售香烟的李某(在校生)不满。同月18日晚,廖强邀约江某、周某某等人,与李某邀约曾某、吴某等人持刀互相斗殴砍杀,致使廖某、曾某、李某、梁某等人受伤。(赖中一记者罗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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