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晚上在家中洗澡时,不慎被“不怀好意”的邻居拍下了一组裸照。随后,该邻居还将这组照片传阅给附近几位居民看。女子羞愧难当,整日不愿出门。昨日,家住洪山区的姜师傅来到当地司法所咨询,该邻居的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姜师傅介绍,他几年前因工伤病退,妻子早年病逝,他与21岁的女儿晓梅(化名)相依为命。晓梅在一家超市当营业员,二人住在老城区的一处平房中,生活过得并不宽裕。今年11月初,住在隔壁的王婆婆突然告诉姜师傅,她上午发现自己的儿子小李和附近几个男青年在电脑上看一个女子洗澡的照片,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晓梅!
姜师傅火冒三丈,立刻找到小李,小李说:照片是秦某给他看的,可能是晓梅洗澡时没拉好窗帘,被秦某偷拍。姜师傅立刻找秦某“对质”,秦某承认自己有照片,但却耍起“无赖”,不愿意从电脑中删除。如今,原本就内向的晓梅整日不愿出门,姜师傅想去法院起诉,却又怕事情扩散,给女儿造成更大的影响,于是他来到司法所咨询。
司法所法律专家表示,未经允许,私自将当事人的隐私当众传播,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侮辱罪”,要负刑事责任,姜师傅完全可以到法院去提起刑事诉讼。(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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