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杀人后,我觉得自己做了错事,应该以命抵命,但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我知道了啥叫精神病,知道了我是个病人,所以我现在不再想以命抵命。”39岁的彭毓峰如此回答受害者家属的问题。昨天,彭毓峰于12时30分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3名死者的9名亲人在法庭上轮番向彭毓峰发问。
本报昨天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报道中涉及了死者家属不服彭毓峰为限制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一事,那么彭毓峰是否患有精神病呢?在法庭上,彭毓峰解释了其行凶原因。彭毓峰说:“3年了,我一直被人跟踪。我和家里有经济矛盾,我从2000年开始做软件开发,打工赚的钱都放在我父母那儿,就拿不出来了。我去要过,他们不再承认我给过钱。后来我父母去二姐那儿住,我对二姐夫说我的钱被爸妈吞了。二姐夫的弟弟是县政法委副书记,后来我就被他们整了,被他们强行送到精神病院里。”
彭毓峰于2008年离开四川,到深圳打工。他说在深圳也有人老跟踪他,为此他还向深圳市公安局报过警。2009年8月12日,彭毓峰从深圳乘火车来北京,目的有两个,一是打工,二是到中纪委上访,反映他几年来被人跟踪的情况。
到北京住到邮天宇招待所后,彭毓峰又怀疑招待所里的两个男子是跟踪他的人。2009年9月11日,彭毓峰找受害人武爱玲索要该两名男子的资料。他说:“武经理言语上笑话我,说人家是来北京旅游的,住两天就走了,关你什么事啊?我看她不给我资料,就拿出刀扎了武经理,又扎了另两名招待所工作人员。”
在法庭上,彭毓峰回答公诉人和死者家属的问题时,思维清晰,说话有条理。
死者家属对彭毓峰患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不服,申请法院重新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昨天的庭审于下午4时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 李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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