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法治新闻

楼下搭天棚扰民,楼上业主如何维权?

2010年12月16日 18:0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张女士:我家住在二楼,一楼李某家在天井围墙上搭建防盗窗,后又用透明PVC板盖在窗顶,一下雨雨点打在天棚顶产生噪音,影响我们休息。另外,这个棚子还会给小偷创造便利条件,为此我与物业交涉后物业也向李某发出整改通知,但李某不理该咋办?

  顾律师:李某的天井被搭建成透明天顶后,对你的居住安全形成隐患,已经妨碍到相邻权。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李某不愿意协商解决,你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拆除违章搭建物,恢复原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李某的违章建筑对你造成了损害,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钱女士:我跟丈夫婚后共同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前不久,我发现丈夫未经我同意,与张某签订了一份门面房买卖合同,以23万元的价格将门面房卖给了张某。现在张某已经付了钱,门面房也给他用了,但还没办产权登记手续。请问,我丈夫与张某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顾律师:你丈夫未经你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你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你能否讨回门面房,要看法院怎样认定张某——是善意第三人还是非善意第三人。据你所说的情况,张某很可能未尽对合同标的产权审查注意的义务,不能认定他是善意第三人。因此,你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王先生:我去年8月份在单位上班时造成工伤,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上个月我领到了工伤保险部门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在我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应该作出哪些赔偿?

  顾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江苏省实施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