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安12月20日 (王昊阳 刘玉芳)谢某是江西某高校大学生,通过网络结识一位女网友刘某,二人相约见面,至酒店把酒言欢。谢某见谢某出手阔绰,顿起贪念,乘网友醉酒,盗走其手机钱包。案发后,谢某很快落网。日前,经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谢某被罚3000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谢某在网上结识刘某,刘某约其至遂川县见面。今年2月1日上午,谢某从吉安市乘车至遂川县,在县城某酒店与刘某见面。
当天中午,刘某约上朋友请谢某吃饭喝酒,并热情邀请谢某到歌厅唱歌,期间又频频举杯。当天下午16时许,被告人谢某将醉酒的刘某送回酒店房间休息,趁刘某熟睡之机,盗走其手机一部及现金650元。经价格部门鉴定,该手机价格1411元。
案发后,警方在吉安某网吧内将谢某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了被盗的手机。事后,谢某向被害人刘某赔偿了经济损失1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罚款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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