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2月23日电 (王昊阳 江颖)耕牛是农家之宝,是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江西一男子汪某为谋取不义之财,竟将黑手频频伸向耕牛。
12月23日,此案经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法院审判,汪某偷盗18头耕牛,案值近9万元,最终获刑十二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1月8日晚,汪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从抚州市崇仁县出发,凌晨到达乐安县戴坊镇。汪某在某村牛栏内,分别盗得母水牛和小黄牛各一头。
汪某为了引开公安机关的视线,耍起小聪明,竟在牛栏内留下一张字条,上书“你的牛昨晚到了永丰去了”。
汪某偷牛得手后,用三轮摩托车将牛运回崇仁,在一耕牛交易市场内,将一母水牛以4600元的价格出售。
汪某“冒险成功”后,接连五个月如法泡制,分别窜到多个乡镇,盗窃了16头耕牛。今年6月,汪某在一次偷牛过程中被当场擒获。
经鉴定,汪某所盗的18头耕牛,价值人民币89410元。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汪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得农户耕牛18头,价值人民币8941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汪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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