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少年龙某在长乐金峰镇一家餐饮店工作近两个月后,被老板辞退。结算工资时,老板少支付给他800元。龙某讨要不成,怀恨在心,趁半夜时分潜入店内想偷钱抵工资,但店内没有现金,他烧毁账本与营业执照等物品泄愤,结果引燃了餐饮店,造成20多万元损失。日前,龙某涉嫌放火罪被批捕。
18岁的龙某初中毕业后从四川老家到长乐务工。今年8月16日开始,他在长乐金峰镇一家餐饮店工作,负责制作凉菜。
工作不到两个月,他被辞退了。因为在他工作期间,曾经4次被客人发现菜盘中有异物,该店老板结算工资时扣了他800元。
为此,龙某一直心怀不满,觉得是老板找借口故意拖欠工资,决定“讨回公道”。10月14日凌晨2时许,他趁这家餐饮店内无人,从侧门潜入店内,四处寻找现金抵工资。可是,当天收银台抽屉里的现金已经被清空,拿不到钱的龙某越想越气,决定报复老板。他将白酒洒在账本和营业执照上,随后用打火机点燃。可是火势迅速在店内蔓延,很快就失去控制。此次火灾烧毁这家饮食店内的空调、吧台、酒水等物品,造成20多万元损失。(王威 杨承建 高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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