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人陈建加纠集十几位弟兄,给这些人好处,在龙海等地耍勇斗狠,寻衅滋事,甚至租车到厦门打人;还靠着强迫交易,抢夺杨梅中转生意,甚至组织“地下出警队”,强包工程敛财(详见导报12月1日18版)。昨日上午,漳州龙海法院对这起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6岁的“大头目”陈建加获刑15年,其他骨干和成员也分别获得相应刑罚。
“小哥”跟着大哥 结成恶势力团伙
当天的判决书长达111页,法官单单念判决书就花去2小时。据法官法庭审理查明,自2005年起,被告人陈建加为扩大势力,非法聚敛资产,利用其先后纠集在一起的陈志强、林秋强等人,破坏龙海市东园工业区地材承包市场秩序,扰乱东园镇杨梅中转运输市场秩序,同时积累了一定的钱财,在东园工业区一带形成恶势力团伙。
从2008年以来,被告人陈建加为进一步扩大势力,称霸一方,采取请吃喝、出借摩托赛车、提供经济资助及食宿、支付成员受伤住院费用及关心、看望被处罚成员等手段,控制并指挥林秋强等人为其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团伙成员林秋强供述说,他们作为“小哥”跟随陈建加在社会上混,以陈建加为首,他叫做什么事,这些人就做什么事。而陈建加利用一伙人为他做事,帮他扩大影响,树立“好用人”(闽南语意思为有背景的人)的角色。
常寻衅滋事 租车到厦门打人
在这一恶势力团伙形成过程中,曾多次寻衅滋事。2005年某日,被告人陈建加的姐姐在厦门第一市场做水果生意时,与曾某夫妇发生矛盾。陈建加为了帮姐姐出气,就伙同被告人陈志强到厦门殴打曾某。当天晚上,被告人陈建加又纠集被告人陈志强和曾育平、阮春伟、曾文彬(均另案处理)等几十人,租车到厦门第一市场门口,欲殴打曾某夫妇,后因朋友劝说,陈建加一伙人才离开现场。
陈建加还经常受雇于一些企业老板,故意惹是生非,以此取得报酬。2009年9月13日傍晚,漳州某建材公司为争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职工住宅楼工地的混凝土经营权,开搅拌车堵在工地门口,该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叫人到工地,被告人陈建加便指使陈彬等人,纠集几十人乘坐出租车到该工地门口,站场约半个小时,后该公司负责人请被告人陈建加等人喝酒,并付给陈建加2000元及租车费用500元。
经公安机关查实,被告人陈建加带头寻衅滋事8起,致一人受轻伤。被告人陈彬寻衅滋事2起,致一人受轻伤。其他团伙成员还有40多起寻衅滋事案件,证据确凿,被法院认定属实。
靠强迫交易 抢夺杨梅中转生意
2007年5月间,被告人陈建加为争抢陈建兴的杨梅运输中转生意,先后纠集被告人林秋强等人,到凤鸣村岳岭山脚高速公路涵洞附近,拦截承运陈建兴杨梅的货车。陈建兴无奈之下,被迫将600余件杨梅交由陈建加等人中转运输,支付运费约4000元,陈建加等人非法获利600余元。
抢生意尝到甜头后,陈建加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开始强包当地企业的地材工程。法院审理查明,陈建加、曾卫典、曾海滨为共同承包东园镇一家食品企业的地材工程,多次找该企业总经理,但未被允许。2008年12月6日凌晨,陈建加指使他的“小弟”,到该企业工地砸破房屋玻璃,并向房屋泼洒红、黑漆,以此向该企业施加压力。其后,该企业承建商无奈之下,被迫向陈建加、曾卫典、曾海滨购买机砖、粉煤灰等材料,金额共计233785元,陈建加等人共非法获利2万余元。
霸占村祖庙 开设赌场牟取利益
据了解,2007年9月至10月间,陈建加、陈志强和黄荣宗 (另案处理)合伙,在龙海市东园镇厚境村双凤社凤冠祖庙边开设赌场,以“八面豆”为赌具,聚众赌博,从中牟利。陈建加与黄茄兴(另案处理)合伙出资,安排被告人林秋强在赌场为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款,安排被告人黄坤宏在赌场看风。
负责看风的黄坤宏供述说,陈建加每天给自己50元工资。林秋强供认称,陈建加让自己在赌场放款,拿了八九百块钱给其当工钱。 海峡导报 郑瑞卿 卞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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