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月1日电 (刘柱 孔奕)发生在2010年12月31日的长沙县一水泥厂出纳被抢百万元现金案于1日成功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大部分赃款被追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长沙市公安局1日下午3点对外发布新闻称,2010年12月31日上午8时40分许,长沙县公安局江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沙县江背镇印山村“印山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号门营业部外,几名歹徒持枪、持刀从该厂出纳李某等人手中抢走108.0668万元现金,驾驶一辆红色男式摩托车逃窜。
案件引起了公安部及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要求全力侦办及早破案,并迅速组织成立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专案组通过初步调查,掌握了现场3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明确了侦查方向和范围。
经过深入侦查,2011年1月1日上午8时许,专案民警在长沙县星沙镇、春华镇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广(31岁,长沙县春华镇人)、彭丰富(32岁,长沙县春华镇人),9时许在长沙县江背镇将另一涉案嫌疑人章立(30岁,长沙县江背镇人)抓获,10时许在长沙县星沙镇将在逃犯罪嫌疑人陈勇(29岁,长沙县春华镇人)抓获归案,并已追缴大部分赃款。
据警方查实,犯罪嫌疑人陈广、彭丰富、陈勇、章立四人预谋结伙抢劫作案,章立平时在江背镇印山台水泥厂拖运水泥,在工作中发现该厂二门营业部每天有大量现金进账,且时间固定、防范疏松。
随后,章立将该信息提供给陈广、彭丰富、陈勇等人。经过多次事先“踩点”准备,2010年12月29日晚,陈广、彭丰富、陈勇3人商定在31日实施抢劫。31日上午8时许,3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自制钢珠枪、水果刀等作案工具,窜至江背镇印山台水泥厂二门,伺机作案。当日上午8时40分许,印山台水泥厂出纳李某等人携带108.0668万元货款返回厂部办公楼途中,3名犯罪嫌疑人开始作案,由陈广、陈勇实施抢劫,彭丰富负责接应,得手后3人迅速逃离了现场。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 年“12•31”抢劫案发生后在24小时之内成功侦破该案,打赢了新年的第一场硬仗,为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的严打整治“飓风行动”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发言人还正告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春节即将来临,省市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长沙警方构筑了严密的治安防控网,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侵财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确保省会的平安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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