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页简陋的纸张,几行潦草的字迹,崔某用这样一份假录取通知书,骗取了一位家长的7000元钱,也让一名女孩的“大学梦”破碎。案发后,崔某自认为曾检举他人犯罪,想要算作立功表现。目前,法院没有对此案作出宣判。
2009年6月,为了让女儿能上理想大学,于某通过邻居认识了崔某。在当年6月至9月期间,崔某以能帮于某女儿到大连大学上学为名,先后骗取于某7000元,后被警方抓获。
1月5日,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崔某犯诈骗罪。
审判长: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崔某:2009年6月的一天,朋友告诉我于某女儿想上大连大学读书,估计高考分数不够,想找人办一下。我说我战友程某在大连大学当教师兼校长助理,能办这个事儿。
审判长:程某在大连大学到底是干什么的?
崔某:程某现在在大连大学当老师,我是为了让于某认为我有能力办事,才这么说的。
审判长:给于某的录取通知书是你伪造的吗?
崔某:是我自己手写的,后来盖了个学校招生办的印章。帮他女儿上学的事儿没办成,我还拿了他的钱,我没有钱还。
在庭审中,崔某认为自己曾在案发后检举刘某诈骗,应该算作立功表现。对于是否犯罪,刘某予以否认。目前,对于崔某是否有立功表现,法院还在调查中。 宗法 记者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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