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谭芳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到内蒙古锡林浩特承诺解决牧民反映的问题,骗了牧民10万元,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海淀区人民法院10日向记者介绍,2008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谭芳伙同袁鑫、郑素芬(已判决),分别冒充中纪委、中央电视台、国务院的工作人员,以帮助200多名牧民解决上访问题为由,在北京市海淀区、内蒙古等地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谭芳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2009年12月23日,被告人谭芳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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