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报道 2010年大年初一,安徽省砀山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遭前妻和儿子实名举报,称其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2011年1月7日,砀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刘江辉有期徒刑19年零6个月。
>>法院
231万来源不明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举报信出自刘江辉的前妻张彦英和17岁的儿子小刘之手。
2月22日,砀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江辉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经长达数月调查,查明刘江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房产局长被前妻与儿子扳倒,舆论哗然。
11月24日,砀山县法院公开审理刘江辉贪腐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江辉侵吞国有资产182万元(其中6万元未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万元,另有231万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刘江辉坚称自己无罪。
2011年1月7日上午,砀山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江辉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9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前妻
没有贪污那么多
“法院明显判重了,他并没有贪污这么多,有些只是合理的房屋买卖。”7日,刘江辉的前妻张彦英说,刘江辉当房产局长时,内部认购了一些房产局开发的房屋,转手卖掉时确实赚了一些钱。“但我觉得这是合理收入,因为当时内部人都可以购买。现在法院判决,将这些转手赚的钱作为他贪污的钱,这并不合理。”“即便真的有贪污受贿的行为,也不应该被判处19年,这明显重了。”
张彦英说,最初以她儿子名义发的“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的网帖,并不关她儿子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指责她儿子,要指责就指责她。
7日一审宣判完毕后,刘江辉当庭表示要上诉。张彦英也积极和律师联系,为上诉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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