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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会计”贪挪公款5100余万 渎职领导被立案

2011年01月11日 15:1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北京昌平区财政局里,杨立强连个科级干部都不是,却能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贪挪公款5100余万元。是否有监管漏洞,谁应为此负责?记者今天了解到,该局国库科科长王四新,被检方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王四新是杨立强的直接领导,他今年43岁,在2004年6月至2009年12月间,他任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兼国库支付中心主任。昌平区在2009年的财政收入为31.6亿元,而杨立强一个人就挥霍了不少。检方认为,作为杨立强的部门领导,王四新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财政拨付印章,也没有设置稽核岗位,更没按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王四新还违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及主管领导指示,擅自决定暂不对设立在工商银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进行清户处理,致使杨立强利用这些管理漏洞,把财政专户资金5100余万元用于赌博,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

  检方已对王四新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追访

  20%贪官因赌而贪

  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的职务犯罪案件,往往是判刑10年以上的大案,而这些案件中,因赌博诱发的占到20%。

  市一中院的调查显示,由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集中表现为挪用公款和贪污两种,犯罪分子用于赌博的钱款均为公款,所审案件中从未见犯罪分子使用受贿所得或私款进行赌博。近年该院审理的类似案件有门头沟区原三电办副主任贪污689万案、大兴一小学出纳贪污260万元案、什刹海房管所所长张吉春贪污700余万元案等等,案犯均把大部分贪污款项用于赌博。

  80%款项无法追回

  “十赌九输”,贪官们越输越多,就越想孤注一掷,妄想再贪点公款去博一把,说不定能把以前输的赢回来,结果越贪越多。一中院的调研结果表明,80%的参赌公款难以追回。在一中院2009年审结的涉赌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中,6起案件被用于赌博的公款多达3747万余元,人均高达624.5万余元,该类职务犯罪案件的追赃率往往极低,6起案件追回的款项756万余元,仅为被用于赌博公款的20.2%,这与同期其他职务犯罪50%以上的追赃比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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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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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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