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纪委获悉,2010年,昆明市严格干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共问责275起694人,占全省被问责的1389人的50%,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占全省被问责处级干部的28.3%,科级干部218人、一般干部257人、其他人员204人。
据介绍,去年以来,昆明市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基本上做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问责制度就延伸到哪里。在出台《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被问责领导干部相应组织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还出台了被问责干部跟踪考察办法、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责规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责工作规定、整治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工作问责规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问责办法等。
昆明市纪监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现代新昆明建设重大项目,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的行为等。
此外,昆明市还建立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等15个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及时有效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发现和举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完善新闻监督制度,加大媒体公开曝光力度,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记者 和光亚 通讯员 宋晓林 陈巧武(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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