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三宗罪名,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案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其中有3600余万元是为其情人毛旭东谋取的各种好处。
闫永喜在法庭上承认,他与第二被告人毛旭东是情人关系。他狡辩称,给情人的“好处”只是“为了集体利益”。“为了集体利益”成为闫永喜使用频率最高的词组。在法庭上,他对给情人好处的说法并不认可。
起诉书指控,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闫永喜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约为124万余元。
闫永喜今年48岁,比毛旭东大15岁。在闫永喜的犯罪事实中,现年32岁的毛旭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
检方指控,闫永喜于2006年4月,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多万元提供给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闫永喜在法庭上还辩称,毛旭东的公司隶属于冯村,他从当官的那天起,就想为冯村多做贡献,体现出他的人生价值,让冯村成为“全国先进”,他从没想过给个人谋私利。
据悉,早在2007年,就有人以永定镇机关干部的名义,在网上举报闫永喜贪赃枉法。举报人称,闫永喜视国法党纪于不顾,损公肥私,什么钱都敢花,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挪用。举报人在帖子中详细列举了闫永喜的12项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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