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获悉,从1998年至2010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农民工二代”刑事案件1757件2297人,占该院同期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近90%。
上网费成犯罪重要诱因
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是晋江法院审理的“农民工二代”犯罪案件的前5位。其中,前两类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74.53%。
“‘农民工二代’侵财案件标的一般不大,但不计后果,有时会为了很少的财物而采取暴力手段,甚至不惜夺取他人性命。”晋江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朝参说。
晋江法院研究室法官黄永星认为,网络、网吧在“农民工二代”犯罪中的负面作用非常大,网吧已成为“农民工二代”犯罪团伙的主要聚集地。
而筹集上网费用则成为“农民工二代”犯罪的重要诱因。痴迷上网经常需要购买网络虚拟财产,有的“农民工二代”就是为了区区几十元上网费便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具有较大随机性冲动性
据黄永星介绍,“农民工二代”犯罪动机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和冲动性,侵害对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据介绍,晋江是全国最早承诺不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不了学的城市。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因此选择扎根晋江,他们的孩子在晋江出生,与本地孩子一起上学。
“‘农民工二代’不认为自己是农民,但他们走上社会只能到工厂从事又苦又累的工作,而本地孩子却能从事一些体面的职业,有的则继承父业当起老板,开好车、住好房。这使得‘农民工二代’产生很强的心理落差,认定自己处于被排斥状态。”晋江法院院长潘丰源说。
团伙意识滋生暴力亚文化
与父辈们一样,大多数“农民工二代”与当地人少有交往。他们基本上以亲缘或者地缘为纽带进行交往,主要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及相同家庭背景的其他流动人口子女。
“这些小团伙一般会有一两个‘权威’人物。一旦‘权威’人物染上不良习气,便会迅速传染给他人。”洪朝参说。
而很多“农民工二代”是在家乡完成义务教育后才被带出来,长期缺乏父母的管教。即使是在晋江出生的孩子,也由于父母只顾赚钱或者无暇顾及而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那些看上去很“风光”的“江湖帮派”对这些孩子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浓厚的江湖黑恶意识和团伙意识,使得一些‘农民工二代’走上犯罪道路。”洪朝参介绍说。(记者郭宏鹏刘百军 通讯员陈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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