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6780件、办结439233件,同比分别上升6.59%和7.12%。其中省法院受理7097件、办结6087件,分别上升22.34%和25.53%。
马新岚说,全省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去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532件、判处罪犯41259人,其中省法院审结刑事大要案668件。着力维护社会安定、经济安全,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1376件,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20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36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6434人,判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326.15万元。
依法从快严惩重大恶性案件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禁毒、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大要案审判,南平“3.23”、长乐“6.9”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法院依法从快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全省法院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43762件、标的总额248.16亿元,其中省法院审结1005件、标的20.1亿元。支持保障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审结涉及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案件1313件,公司企业诉讼、金融纠纷32075件,“三农”、林业纠纷案件35465件,知识产权、资源环保案件2357件,涉外涉港澳及海事海商案件4145件,加强涉侨案件审理。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5件
马新岚表示,全省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物业纠纷等案件23488件,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0278件,加强对妇女儿童、城乡中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192件,其中省法院审结74件。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驶管理职能,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723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5件,决定赔偿177.1万元。
同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执结各类案件120707件、标的156.11亿元,其中省法院执结350件、标的2.07亿元。采取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措施,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多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对赖账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强制执行。
96.16%的案件得到及时清结
在涉台审判和闽台司法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方面,省法院制定下发加强涉台审判工作意见,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聘请139名台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台案件2041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914件。
此外,去年全省96.16%的案件得到及时清结,一审结案中当事人服判不上诉的占91.7%,同比分别上升0.47和1.11个百分点。在最高法院案件质效评估中,我省综合指数名列全国第四。 (本网记者 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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