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月17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铁路中级法院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丁德宏17日表示,铁路春运本月19日开始,铁路法院将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盗窃犯罪严惩不贷。
记者今日获悉,去年以来,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依法惩处侵犯旅客财产安全的盗窃犯罪,81起旅盗案件已经宣告判决,8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总额人民币24.9万元。
有关数据显示,旅盗案件占铁路盗窃犯罪案件的30%,宣告判决的81起案件中,在火车站作案的41起,其余均发生在旅客列车上;旅客被盗除现金外,主要是手机、笔记本电脑和照相设备等物品被盗。87名被告人中,农民62人,无业人员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5人,其他为小学和文盲;这些不法分子平均年龄36岁,盗窃惯犯19人,有前科劣迹者23人。
上海铁路法院方面称,铁路旅盗案件及其审理呈现以下特点:作案时间主要在晚上10点至凌晨期间,犯罪分子趁旅客旅途疲劳,容易打瞌睡,从衣帽钩、行李架甚至行李中窃取钱物。据统计,发生在这一时间段的盗窃案件有31起。有关人士表示,春节前后也是盗窃案件频发期。
在作案环节上,犯罪分子利用进站上车人多拥挤之机实施盗窃。旅客在检票口、车门口急于进站、上下车的心理,容易放松警惕和分散精力,不法分子便能轻易地窃取裤子后面口袋的手机、钱包。这类案件共发生22起。
丁德宏提醒广大旅客增强防范意识,作案时间和环节都需引起注意,不要因疏忽大意而造成钱财损失。
上海铁路法院公布了其中两起典型案例:
现年34岁的陕西扶风县农民李恩平在1997年1月至2007年7月的11年间,曾因犯盗窃罪先后被洛阳、上海、南京、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刑。2010年8月14日早上,刚刚刑满释放不到10天的李恩平从嘉兴火车站乘上K8355次旅客列车伺机作案。在11号车厢,李趁女旅客张某睡觉之机,从张放在身边的包内皮夹里窃得人民币2000元,后又从包内窃得“华为”手机1部。李盗窃得手后逃离现场时被张某发现,乘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将李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恩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旅客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能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安徽凤台县农民肖俊春曾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8月被判刑5年6个月,2006年4月又因盗窃被劳教1年。去年3月26日凌晨4时许,现年31岁的肖俊春窜入上海南站候车室内,趁旅客孙某、邵某在椅子上睡觉之机,窃得孙某放于身旁的黑色单肩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高新奇M15型和诺基亚2600C型手机各一部及身份证等物品。同月31日,肖俊春再次进入上海南站候车室时,被值勤民警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被窃的两部手机及身份证。
鉴于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而且能自愿认罪,法院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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