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月20日电(王剑)记者1月20日从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获悉,2010年以来,在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政策下,江西监狱系统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7643名刑释人员在2010年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2009年6月,江西省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将罪犯劳教人员职业培训纳入政府就业培训范围。《通知》要求对每名服刑、劳教人员开展培训,培训经费纳入政府培训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至500元。
《通知》同时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即对3个月内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开展每期1至3个月的培训。
此后,江西省司法厅通过先期在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江西启明职业培训学校”和江西省女子监狱“江西映山红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试点后,赣州监狱、景德镇监狱、洪都监狱、吉安监狱、景德镇市劳教所等各个单位,纷纷与社会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把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推介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创业能力,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据统计,2010年,江西省有6720名罪犯、劳教人员获得了国家颁发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仅洪都监狱2010年就有1400多名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达100%,其中600多人获得了中级技术证书。
据江西省监狱管理局透露,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罪犯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标准、技能考核、财政补贴、“六落实”,使符合条件的罪犯劳教人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率达100%,参训人员获证率9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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