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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贪污50万获刑11年半 为获拆迁款买通村干部

2011年01月24日 08:4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漫画/勾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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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某得知110国道两侧将进行拆迁的消息后,在即将拆迁的地方购买饭馆并扩建。然而,正式拆迁开始后,他的“地盘”仅有部分在拆迁范围内。为获得更多拆迁补偿,他买通当地村干部,并求助于延庆县延庆镇原副镇长张书军。最终,骗取政府拆迁补偿公款88万元,张书军分得50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书军有期徒刑11年半;以贪污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7年。

  为获拆迁款买饭馆

  2009年,延庆县市政管委准备对110国道公路两侧进行拆迁,之后进行绿化,该项目涉及米家堡村。

  在案发前,耿某在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当他得知米家堡村附近要绿化拆迁后,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盘。他发现,米家堡村有一片土地被甄某租下,用于经营养猪场和饭馆,后来,饭馆转租给了张某。耿某认为这片地应该在拆迁的范围内,便开始游说张某将饭馆卖给他,他愿意出40万元的价格。

  张某同意后,耿某在约定中注明,饭馆转卖期间如遇拆迁,张某不得参与赔偿或补偿。为了掩盖其提前知道拆迁的事,耿某还特意将协议签订日期提前至2009年1月1日。

  此后,耿某并未经营这家饭馆,而是在饭馆旁加盖了六七间房子,面积大约在200平方米。耿某在供述中称,他买下饭馆就是为了拿拆迁补偿款。

  疏通关系美梦成真

  当年,拆迁工作开始后,米家堡村段的拆迁工作由延庆镇具体负责实施。

  耿某发现,自己买下的饭馆和加盖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为了多分拆迁补偿款,耿某找到主管拆迁的延庆镇副镇长张书军,提出想把饭馆和周围房屋全部拆掉。当时,现年43岁的张书军主管米家堡村路段的占地拆迁工作。

  耿某的“好事”遇到来自时任米家堡村村主任王某和村支书杨某的阻力。二人表示,按照拆迁的范围,村里不同意全部拆除耿某的饭馆和扩建房屋。为疏通关系,耿某找到村主任王某,提出可以拿出一些钱给他和杨某,不久后,这两名村干部表示同意全拆。2009年八九月间,耿某将装有28万元现金的塑料编织袋,交给王某。这笔钱由王某和杨某平分。当年9月底,耿某如愿从延庆县政府拿到拆迁补偿补助款368万元。据耿某称,除购房费用、装修费用、打点关系外,他净赚240余万元。

  副镇长贪50万落马

  去年6月,村主任王某和村支书杨某因受贿案发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耿某被传唤到检方接受调查,副镇长张书军也随即落马。

  法院认定,2009年国庆节前,张书军利用主管米家堡村路段占地拆迁的职务便利,伙同被拆迁人耿某,采取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进而增加拆迁补偿款的手段,骗取延庆镇拆迁补偿公款共计88万元,其中张书军分得50万元,耿某分得38万元。案发后,两人将这部分赃款退还。

  据悉,在庭审中,张书军供述称,他是为筹集出国经费而套取公款。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张书军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耿某因贪污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获刑7年。延庆镇米家堡村原村主任王某和原村支书杨某,则因共同收受耿某给予的贿赂款共28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刑5年。(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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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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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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