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唐山1月25日电(记者 白云水)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新闻发布会透露,该院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杨森、宋志武等两案多名被告人一审宣判;同时遵照最高法院命令,对胡斌、刘军、代志富、王振福四案4名被告人等四罪犯验明正身,已于24日执行死刑。
据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贠卫东介绍,针对目前刑事犯罪高发的态势,该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对被告人杨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志发、白新宝、宋志明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刑和有期徒期。被告人宋志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柳新文、胡代兵、柳立文、杨振洲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罪犯胡斌,男,汉族,现年41岁,初中文化,农民,四川省三台县人,暂住唐山市开平区李各庄村。2009年5月15日22时许,胡斌等采用破墙挖洞手段,进入唐山市开平区烁硕福商贸有限公司院内盗窃面包铁。该公司厂长王建光、经理王长东发现后,持镐把上前抓捕。胡斌从王建光手中抢过镐把,击打王的头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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