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繁华大道与庐州大道交口一处工地上,发生因工棚断电,工人险与老板掐架纠纷。当晚,市建委、公安部门介入。随着案件进展,建委部门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讨薪案例。经查实,这些工人事发时,已与受雇老板谭某解除了劳动关系,谭某也超额支付了工人的劳务费、误工费。但工头程某却为私利,唆使工人继续滞留工地,向老板索要不该得的劳务费。
唆使民工恶意讨薪
经调查,2010年底,该工地负责人谭某与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程某签订合同,由该工头带领23名工人,负责该工地3个承台的钢筋绑扎任务。工期约定1个月内完成。其间,施工工人发生劳务费9926元,程某找来杂工干活32个工日,发生劳务费3200元(每个工日100元),合计劳务费13126元。
谭某本准备足额将钱发给工人,但其后,程某提出每人每月3000元劳务费的要求,共计50226元。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0年12月26日,谭某在公司第三方监督下,当场将全额工款支付至每位农民工手中,并由每位民工现场签字按了手印。当场,程某也签下承诺书,承诺“所有工人工资、误工费、退场费已领,如事后发生经济及法律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事后,谭某出于善心,对工友们作出许诺,允许退场工人暂时不用搬出工地,找到新活再搬不迟。然而,其后仍有部分工人,在程某唆使下,继续找谭某索要工资。后经谭某了解,程某在别的工地,欠了这几位民工的钱,想让他充当冤大头垫付这笔钱。对程某的无理要求,谭某选择拒付,并发生断了滞留工地工人工棚电,要他们离开工地一幕。
工头受到严肃处理
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办公室查清上述事实后,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唆使民工恶意讨薪的程某,作出了严肃处理。据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介绍,维护农民工权益办公室,在维护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同时,也致力于打击、惩治那些借为农民工维护权益之名,实行恶意欺诈的违法企业、个人的非法行为,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也致力于维护全国建筑业有序、健康的发展。(齐美义 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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