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武汉市反腐倡廉会议通报: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6741件次,其中立案544件,涉及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68人。
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件中,给予党纪处分429人,给予政纪处分181人,其中开除43人,撤职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95万元。
其中大案要案主要有: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肖作义(正局级)涉嫌受贿案;江夏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祖武贪污案;硚口区委原委员、区建设局原副局长朱星华受贿案;洪山区计生委原主任陈健受贿案;市路桥收费中心原主任赵近秋受贿案;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汉华受贿案等。
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会议要求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严查违规违纪用人问题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有行贿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悉,昨天上午举行的武汉市纪委全会上,市法院、市检察院、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的“一把手”,报告了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接受纪委委员现场质询。该市从2008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一把手”廉政责任制报告制度。(楚天都市报 陈凌墨 徐世兵 吴忠新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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