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播发《“服毒讨薪”的警示——河北一农民工讨要工资被拒服毒自杀事件调查》一稿,报道了兴隆县农民刘德军为讨回被欠的部分工资,与老板在工资数额等问题上发生争执,喝下剧毒农药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一事。记者1月31日从河北省玉田县政府了解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死者家属与当事人老板王海1月31日达成协议,王海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承担3.75万元医疗费用,并一次性支付各种损失补偿款26万元。
去年11月13日开始,来自河北兴隆县榆树沟村农民刘德军为玉田县大安镇个体运煤户王海做押车小工,每天工资120元,运煤的路线是唐山滦县到北京昌平。今年1月16日,之前已与老板王海闹翻的刘德军去要工资,双方在工资数额等问题上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喝下剧毒农药。1月29日晚上9时多,刘德军经抢救无效心脏停止跳动。
死者遗体于1月31日上午在天津市大直沽殡仪馆程林庄火化场火化,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已返乡。此前,玉田县当地党委、政府派人专程到天津市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看望刘德军,并送去慰问金2万元。王海所欠刘德军工资,已由当地劳动部门协调王海于1月29日给付到位。(记者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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