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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乱性醉打警察 杂志社主任难逃法律责任

2011年02月11日 16:2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节日狂欢酒后乱性醉打警察

  一杂志社主任斯文扫地难逃法律责任

  圣诞狂欢后,醉酒的宋辉(化名)与人发生争执,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解,却在调解过程中将警察打伤。酒醒后的他对于这一切毫无记忆,但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依旧无法逃避责任。日前,宋辉被(上海)静安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2岁的宋辉大学本科毕业,是一家杂志社的主任。去年12月26日零时过后,他与朋友聚会后还觉得不够尽兴,想一起再喝喝酒聊聊天,于是和另外两名朋友来到巨鹿路一家餐厅。

  餐厅工作人员见宋辉的身体在摇晃,为他打开店外候车的出租车车门。兴致勃勃的宋辉不愿意走,突然脚下不稳摔倒,头撞到了出租车上,把出租车右侧后门撞了一个小凹坑。服务员见他醉得不轻,便又劝其进入餐厅,却被抓破了衣服。

  无奈之下,餐厅服务员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向路过的巡逻警察求助,司机要求宋辉赔偿车损。警察将宋带至派出所醒酒,并调查事情经过。 

  了解情况后,巡逻民警向当班的廖警长报告情况,廖向当事人表明警察身份后开始询问。突然,宋辉用双手勾住廖的头,用前额撞击其头部,廖忙用手将其推开。随后宋辉又用拳连续击打廖的面部,致廖当场流出鼻血。最后,廖和同事制止了宋辉的暴力行为,并给他戴上手铐。

  经医院验伤,廖鼻部外伤,已构成轻微伤。

  经事后了解,宋辉在圣诞节晚上与朋友一起庆祝,喝了白酒和红酒,之后离开朋友家继续狂欢。次日清晨五六时,酒醒后的宋辉发现自己身处派出所,手上戴着手铐,却对昨夜发生的事情丝毫记不起来。

  不过,在多名证人和诸多证据面前,最终宋辉表示愿意承担醉酒打伤民警的法律责任。(房晓颖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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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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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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