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12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十一五”期间,中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制定完成并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专利申请受理量持续快速增长、专利审批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过去5年,中国初步建立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和相关法规规章的修改顺利完成,为专利事业科学发展奠定重要基础。中国还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成立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9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万多期,培训200多万人次。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稳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持续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也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西部、东北等区域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共有27个省区市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29个省区市设立67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并且全部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热线。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方面,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内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立知识产权局,84.8%的地级市设立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不断加强,已形成试点、示范创建和示范3个层次,有效推动地级城市和县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工作示范城市45个、示范创建市28个、试点城市31个,工作示范园区1个、示范创建园区12个、试点园区27个,试点单位1065家、示范创建单位216家、示范单位58家。
专利审查方面,中国专利申请受理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3种专利申请429.4万件,与“十五”末相比,年均增长20.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5.1万件,年均增长17.7%;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28.9万件,年均增长2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55.4万件,年均增长20.9%。此外,受理国际专利申请3.65万件,年均增长39.6%。受理复审无效请求量4.3万件,年均增长22.7%。
专利审查周期稳中有降,并形成覆盖全流程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5年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基本稳定在24个月,实用新型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3.5个月,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周期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件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平均结案周期分别缩短到14个月和7个月。
专利分析预警工作取得重要成果,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煤液化、高铁、大飞机、TD-SCDMA技术、汽车动力电池技术等20多项国家重点产业和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专利代理稳步健康发展,全国现有专利代理机构794家,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共有1.1万多人获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6400多人,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2万人。
专利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2010年2月正式上线,实现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专利权失效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智能检索系统、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技能培训平台等也相继完成。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拥有97个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共9000多万件专利数据。
中国“十一五”期间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有效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质押金额总计约266亿元人民币,批准16个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建立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21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基地1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41家,共举办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398场,实现成交项目755项、成交额人民币72亿多元,意向成交项目2300多项。
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方面,“十一五”时期中国全面推进双边、多边和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知识产权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影响力逐步扩大: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全面提升与世界知识产权大局的合作关系;继续巩固发展与传统合作伙伴的双边关系,不断开拓新的合作伙伴;与英、法、俄、澳等近40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签署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成功创办两岸专利论坛,并于2010年签署《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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