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8岁的张平骑车撞伤一名老太太后,写下3万元欠条,服毒自杀。其在遗书中声称,因无力赔偿,只能以命还债。
张平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亲属逼死自己的儿子,遂于2010年5月12日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老太太之子王生等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6万余元。同年11月2日,丰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无证据证明王生等人对张平有殴打等暴力行为,且王生等人索要3万元医疗费确有依据为由,驳回了张平父母的诉讼请求。
横 祸
男孩上班途中撞人遭索赔
“妈,我撞人了。”
——张 平
张平的母亲孙英在北京一小区内当清洁工,月薪1000元。她还清楚地记得,2009年9月13日早上,小儿子吃了她下的一碗面条,就骑上电动自行车去其打工的饺子馆上班。然而,张平出门不久,就给她打来电话:“妈,我撞人了。”
撞人的地点是白盆窑村尧舜建材城北侧200米处,被撞的是76岁的王老太,时间是早上7时30分。记者为此还专门实地勘察了一番,发现从南四环花乡桥往南到第二个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有个路标,十字路口往西走,就是郭公庄,往东走,则是白盆窑村。郭公庄是张平生前居住的地方,而白盆窑村,则是他骑电动自行车撞倒王老太的地方。当时老太太是去公共厕所,结果就被撞断了骨头。
张平陪着去医院时了解到王老太需3万元押金才可做手术,便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与王老太的儿子王生等5人一同回家取钱。孙英称没有钱,并打骂张平,让张平自己找老乡借钱。
“他们死活要3万块钱,我说让我到哪儿去找3万块钱啊!”孙英说,当时对方就吓唬她,说不给钱的话就把她儿子的腿给锯断,为此还和她大儿子差点发生冲突。有些四川老乡也租住在郭公庄,孙英就找老乡借钱,想先给对方一些医药费,但没借到。孙英说:“有个老乡问对方要怎么解决,对方说你们是一伙的,然后把孩子拽上车就走,老乡上去拦,也没拦住。”
王生表示,同去的几个人都是他家亲戚,主要是防止张平跑了找不到人,但根本没有骂,更没有打张平的行为。他说:“是孙英打的张平,张平一进门,孙英就动手打,孩子都跪在地上求她了,我们都看不过去了。我们就想着能哄住他,看能不能要点医药费先看病。”
王生否认是他带人挟持张平离开郭公庄其租住地的,他表示是张平带他去找老乡叶某等人借钱,但未借到。并说当天下午15时许,他还在白盆窑东路路边的“星月”饭店管了张平一顿饭,期间,张平为他书写了一张3万元欠条。17时30分左右,张平独自离开饭店。
据法院判决书认定,当天约19时左右,张平独自到位于丰台区宜兰园小区南门其打工的鼎鼎盛饺子馆,与同事一同吃过晚饭,约20时左右一人离开饺子馆。此后,张平父母及王生等人均未见到张平。
噩 耗
一个月后,男孩遗体在桥洞内被发现
“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我所欠的钱,只能用命来还清。”
——摘自张平遗书
2009年9月14日,王生带着一名亲戚来到张平家要钱。孙英听王生说人早放回来了,还以为孩子有可能跑到朋友或老乡家了。下午,孙英和妹夫买了些东西到医院看望王老太。从医院回来后,还是没找到张平,孙英这才拨打110报警,她报警的事由是孩子被绑架。后来警方把此案作为人口走失案处理。
张平父母发疯似地找孩子。他们找遍了小儿子有可能去的每个地方,还从孩子的书本里找每个随手写下的电话号码,然后打过去问是否见到过张平,但除了张平生前打工饭店的老板娘说孩子回过一次饭店外,始终一无所获。
孩子没回来,但被撞的老太太需要治病,王生依然和一名亲戚多次来要钱。无奈之下,孙英夫妇于9月17日和10月5日分两次向王生支付了其母交通事故赔偿款7900元,收到第二笔钱后,王生交还了一直扣留的张平的身份证、电动自行车钥匙和张平书写的3万元欠条。
10月22日,丰台刑警队打来电话,说找到张平了。警方接报后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300米桥洞内,发现了张平的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烂,鼻子和嘴已经分不清了。口袋里有几份遗书包裹甚严,但尸水已经浸透了遗书。
丰台区警方于2009年11月底对此案作出结论,张平系敌敌畏中毒死亡,未发现犯罪事实,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张平8份遗书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别留给其父母、兄长等亲人以及警察的。
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又给你们惹事了。我想了很多,有时感觉到死也是解脱……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还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说: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张平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在给哥哥的遗书中,他请求哥哥帮他照顾好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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