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是网游害了他,但又感叹“游戏实在很好玩”
因母亲阻止其上网,宿州市一名中学生竟将母亲活活勒死。昨天下午, “网瘾少年弑这起母”在泗县法院开庭审理,16岁的勤勤(化名)说:“都是网络游戏害了我,我对不起我的母亲,是我错了。”
1995年出生的勤勤,曾是父母的“心头肉”,也是父母的全部希望。为了让儿子得到良好的教育,勤勤的父母不仅把勤勤送到泗县城里读书,还在泗县为儿子租了一套房子,勤勤的母亲严兆叶专门照顾儿子日常生活。
然而,勤勤爱上了上网,并渐渐染上了网瘾。为了让儿子远离网络,严兆叶哀求过儿子,也打过儿子,然而勤勤总是让严兆叶失望。2010年11月1日下午放学后,勤勤又一次背着母亲到学校北边的一家网吧上网。当晚8时许,久不见儿子回家的严兆叶在网吧找到勤勤,生气至极的她拿棍打了勤勤并将其拽回住处,母子二人随后发生冲突。
据勤勤供述,母亲当时说他不要脸,再逮到他上网就弄死他。他便顶嘴说:“你要给我弄死,我就给你弄死。”随后,勤勤把电饭煲的电线拔下来,朝母亲严兆叶走过去。
这一刻,多希望有人来阻止这场弑母的悲剧。
最后,勤勤还是用电饭煲的电线将母亲勒死了。勤勤供述说,“我看她不动了,我就松开手,我松开手她又动,我又上去勒,一直勒到她不动,我当时劲也使完了。”
勤勤在将母亲的尸体装入塑料编织袋之前,还翻了她的挎包,从中掏到20元,然后从母亲床铺被子底下找到2000余元。拿到钱后,他到网吧继续上网到次日凌晨。11月2日19时30分许,勤勤趁其他学生上晚自习之际,回到住处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窗户扔下,并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严兆叶系因勒颈机械性窒息死亡。
宿州市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勤勤因其母亲严兆叶制止其上网而用电线将严兆叶勒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说,勤勤的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犯罪手段相当恶劣,直到现在,他对游戏仍然念念不忘,足见网络游戏对其毒害之深。“都是网络游戏害了我,我对不起我的母亲,是我错了。”昨天下午,在庭审过程中,勤勤深感后悔。但他也承认,自己对网络游戏十分迷恋,只要打起游戏什么都可以不管。游戏“实在很好玩!”勤勤受审时仍发出这样的感叹。
据公诉机关称,勤勤在拿走钱后,第二天下午就在其学校西北角路对面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280元,一张联通手机卡100元,一张2G内存卡37元。买过手机后,他回住地将充电器放在屋里又去上网了,一直到晚上。
据了解,勤勤将母亲尸体扔下三楼后,为了隐瞒事实,他用买来的新手机给老师发短信,说自己要到睢宁县做手术,请三天假。老师则让勤勤的妈妈接电话,勤勤谎称妈妈去买东西了,然后挂了电话。
昨天在庭上,勤勤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新安晚报 曹杰 丁军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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