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共同承担起龚勇同志的未尽之责,抚养英烈未成年女儿,赡养英烈年迈的双亲,关爱英烈亲属,让他们健康幸福地生活,以告慰英烈的在天之灵。”昨上午,市检察院为积劳成疾,累倒在职侦一线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龚勇(昨日本报曾作报道)亲属举行捐款仪式。截至昨中午,捐款已达170万元左右。
捐款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全市三级检察机关、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及广大检察干警和市公安局等单位和个人。据了解,龚勇父亲是退休职工,母亲是农村妇女,有个11岁的女儿在小学念书。龚勇由巫山县检察院调市检察院工作后,在主城借款、贷款购买住房,至今欠债30多万元。
到2月16日止,市检察院便收到捐款154.38万元。经与龚勇亲属协商并同意,市检察院对这笔捐款作出如下安排:设立龚勇同志女儿学习生活专项资金40万元,设立赡养龚勇同志父母专项资金40万元,偿还龚勇生前购房欠债35万元,余下捐款一次性捐助龚勇亲属。记者 陈国栋
龚勇曾希望女儿当检察官
昨上午,龚勇亲人在市检察院接受捐款和慰问。昨天是元宵节。每逢佳节倍思亲,提起儿子、丈夫、哥哥,亲人们泪水涟涟。
父亲龚启楷说,儿子因忙于办案很少回老家,“大年三十,他说要陪我们去海南玩……”儿子突然离去,老两口如五雷轰顶。
龚勇与妻子育有一女,今年11岁,在读小学六年级,品学兼优。龚勇妻子说,丈夫曾希望女儿长大后当一名检察官。龚勇去世时,女儿就在现场,“那几天,她天天都哭着喊爸爸,饭不吃,觉不睡……”
龚勇在家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大姐,下面有两个妹妹。三姐妹都很喜欢龚勇,“家里有重活,他都争着做,给我们减轻负担。”(记者 陈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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