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犯枪支管理法非法销售仿真枪的两家店的店主郑某、王某,于2月16日受到洛阳市南昌路派出所的处罚。
据洛阳警方介绍,针对春节期间洛阳市公安机关屡次接到有人被仿真枪打伤的警情,为防止仿真枪伤及市民,确保中小学生安全,洛阳市警方部署专项查处仿真枪工作。据调查,洛阳市出售的仿真枪,其外形、颜色、重量与真枪非常相似,可发射塑料弹丸及钢珠,射程可达10米至50米远(射程5米内即可以穿透较薄的玻璃),如打到身体的要害部位会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其购买者多为中小学生。
15日,南昌路派出所深入辖区商场、市场进行检查,共检查销售玩具的店面23家。当检查至辖区某小商品市场时,发现有两家正在销售仿真枪。在其中一家发现7把,另一家发现14把,当场进行了扣押,并将两家店的店主郑某、王某带回询问。经调查,他们都是春节前在关林市场进的货。根据有关规定,16日,警方对两人作出了处以警告、罚款500元,并没收仿真枪的处罚决定。 (记者任双玲通讯员魏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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