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账产生纠纷,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互殴。乘客爬上出租车前盖欲阻止出租车离去,“的哥”强行开车致使乘客摔成重伤。记者上午获悉,出租车司机秦树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秦树刚原系北京龙之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去年7月10日23时许,秦树刚驾驶出租车行至紫南家园中国银行附近时,21岁的乘客王先生乘坐该出租车因结账问题与司机秦树刚发生纠纷并互殴。
后秦树刚驾车欲离开现场时,王先生爬到秦树刚所驾驶的出租车前盖上,秦树刚见状不顾被害人王先生的安危,仍驾车继续向前行驶,致王先生落地,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秦树刚在互殴过程中也被打伤。后秦树刚打电话报警。(记者张蕾 通讯员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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