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召开的全省(湖南省)公安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透露,要进一步严肃查处驾考受贿、花钱通关案件,严肃查处车辆检测通过中介非法牟利案件,严肃查处非法消除交通违章记录、从中牟取个人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指定购买消防产品、利用消防检查验收吃拿卡要等方面案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出席并讲话。
李江要求,要狠抓思想教育不放松。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湖南公安精神”,始终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底线,最大限度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要狠抓制度建设堵漏洞。让制度涵盖公安工作方方面面,突出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权力滥用、防止公权私用。要狠抓严肃查处不留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放松对民警的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不能包庇袒护民警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犯到哪一条就处理到哪一条,绝不包庇袒护、法外开恩、降格处理。
李江强调,反腐倡廉、从严治警,领导干部是关键,也是重点。“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导致队伍问题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追责。
会议指出,2010年,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公安部纪委、省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长、铁腕治警不动摇,推出一系列铁腕治警重大举措,公安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明显提升。省民调中心调查显示,近年来湖南公众安全感和公安队伍建设满意度逐年上升,2010年比2009年分别提高6.4分、4.61分。
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公安厅专项治理办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在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中,有效预防一批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省公安厅被评为全国治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坚持刚性查究、严厉问责,省公安厅严肃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恶丑案件。制定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湖南省公安机关巡视监督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公安执法权力、内部管理权力运行。
会议强调,对领导干部对不依法履职尽责、造成重大失误和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该停职检查的停职检查,该责令辞职的责令辞职,该免职的坚决免职。
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治车”、“治非”、“治娱”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和2010年度全省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记者 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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