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22日电(任丽娜) 记者22日从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该省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适合分管案件的官员要建议调换,对不办案的县纪委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要对其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据介绍,山西省部分单位对煤焦领域反腐查处案件有畏难松懈情绪,特别是部分县纪委书记由于任职时间较长,且临近换届,因而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突出表现为“两多两少”:责任追究案件多,典型腐败案件少;轻处分案件多,重处分案件少。此外,案件查办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投入的精力和力量不足,一些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还没能取得突破。
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省要求各级煤焦领域反腐专项办表示要建立案件备案和督办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煤焦领域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省专项办案件管理组要重点督办或直接参办。
对查办案件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实行重点督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称,要实行严格问责。
此外,山西将积极拓宽煤焦领域反腐案件来源渠道,将深入煤矿兼并重组企业进行专项调研,从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关闭整顿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照煤矿企业审批、监管、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进行摸排,筛选案件线索。与此同时,山西将通过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建立执纪执法情况互通制度,加强对煤矿兼并重组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异常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主动出击,深挖细查,以案带案,拓展案件线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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