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今年将力推“大巡警”机制,上路面巡逻的巡警数量将不少于各分局警力两成。
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暨推进“粤安11”专项行动誓师大会上获知的。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在誓师大会上说,要加快成立33个巡警大队,“立足自己,趁早借兵”,及早作计划向外省市公安院校借调警员参与巡逻,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盘查率。
他说,警方今年将通过共享警务资源,创新侦查手段,开辟破案增长点,重拳打击“两抢一盗”、涉公交车、命案、涉黑、涉拐、涉假、涉毒、诈骗等违法犯罪,对节后重新窜入东莞的犯罪分子予以迎头痛击。全市七大警区至少要分别开展一次千人以上清查大会战,要打出东莞公安声威,让犯罪分子“闻莞丧胆”。
打破“防不能防,打不胜打”困局
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在誓师大会上说,长期以来,警方都是重打击轻防范,造成了“防不能防,打不胜打”的局面。虽然警方工作成绩不小,但不能解决治安的根本性问题。
他说,今年将着力构建“大巡警”机制,就是要打破这种局面,力争实现“防范好—发案少—警务资源集中—打击效能提升”的良性循环。
卢伟琪要求,各分局要突破安于现状的消极思想,突破以打击为主的传统观念,以“大巡警”建设为契机,推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
他说,今后市局将重奖防范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提高巡警和社区民警政治和经济待遇,并在提拔干部和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目前,市局已完成高埗、中堂、石龙三镇试点工作。从3月上旬到6月中旬为全面推广阶段,6月底进行验收考核。
推动治安力量与社区有效对接
卢伟琪表示,将以警务改革促进“大巡警”格局形成。构建“大巡警”机制,不是为巡逻而巡逻,核心是治安力量同社区的有效对接。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警务改革为推手,在推进巡警建设同时搞好警务区建设。
首先是固定巡防警力。各分局要结合市局的方案,在今年4月初完成分局巡警大队建设工作,实现巡警大队、派出所、社区巡逻民警总数不得低于分局总警力的20%。每个村(社区)警务室按照分局总警力在300名以上平均不少于3名、150至300名平均不少于2名、150名以下的不少于1名民警标准配备社区民警,实现全市社区民警达到1263人以上。
二是要为巡警增加巡防装备。卢伟琪要求各分局严格按照巡警基层装备标准落实各项警用装备,落实警务室硬件设备。
三是要创新巡防制度。建立健全“分局—派出所—社区”三级巡逻防控体系,实现分局巡警大队加强主要街道路面巡防、派出所有警接警无警巡逻、警务室负责守好家门的科学分工。
规范管理治安队
崔建提出,要尽快整合治安、保安员队伍,理顺社区警务机制,发动群众联防巡防,实现“警力不足民力补”,管住社区;继续完善视频监控、治安卡口、联网报警等系统建设,扩大技防覆盖面,提升服务实战效能,实现“设施不足科技补”。
卢伟琪具体解释说,警方将理顺管理机制确保警力到位。理顺治保会和警务区关系,明确警长为辖区巡防工作责任人,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实现治安联防队伍规范管理,并对全市治安员进行编号。同时以创新考核机制确保巡防效能。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运用高科技的GPS数字巡逻防控系统,统一采用“工作执法一网考”进行日常考核。
市公安局还要求落实问责制确保措施落实。卢伟琪说“大巡警”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分局一把手是巡警建设和警务室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今年6月底验收考核中,如不合格将进行诫勉谈话,在复查中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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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推进规范执法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建柱说,今年,东莞市公安机关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确保案件执法质量。
市公安局已制定了《东莞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0—2012年规划》,要求各警种和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2011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及时报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备案,市局将以此作为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对在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以及群众信访投诉等工作中反映出的执法行为不规范、办案取证不充分、群众工作方法不妥当等个案问题,要坚持“严肃对待、迅速纠正”原则,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并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全市将规范执法场所设置,严格看管流程,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安全防护水平;深化执法质量全程考,加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案件执法质量;优化网上执法绩效考核,建立统一的电子执法档案管理体系,调动民警执法积极性。 (记者/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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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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