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张鑫涉嫌以能购买低价房和原始股为名,诈骗了三个熟人共计1045万余元。昨天,张鑫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否认指控。
28岁的张鑫是黑龙江省人,2006年因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广东法院判刑,2007年底被释放后无业。她自称大专时专业为公安保卫,在家乡刑警队工作。
检方指控称,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间,张鑫以借款、帮助购买便宜房、投资期货等各种名义,骗取朋友邓女士150余万元及一辆汽车;骗取朋友刘女士380余万元、一枚钻石戒指和两辆轿车;骗取其母亲的同事孙女士280余万元。
法庭上,张鑫否认全部指控。她自称和被害人关系很好,确实向她们以高息借过钱,但没有说过买房子和投资期货等事。公诉人特意找来刘女士出庭作证。
刘女士说是在一个婚礼上认识的张鑫,张鑫是新娘。而她事后知道张鑫早已结婚生女,那场婚礼是假结婚。但交往中张鑫的嘘寒问暖让她非常信任,以至于现在她只想挽回损失。
当时的新郎出具证言称,张鑫撒谎称自己是加拿大国籍,因此没领结婚证。而那场婚礼所收的10余万礼金,都被张鑫拿走了。婚礼后不到一年,张鑫就以喜欢上别人为名提出分手。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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