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2月25日电(黄丽群 黄玉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名此前伙同同乡到广西贩毒的陕西籍跨国毒贩25日在防城港被执行死刑。这名毒贩与其同乡从他国运送逾5千克毒品到中国。
据执行死刑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处死刑的王姓毒贩现年32岁,陕西省兴平市农民。其曾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刑满释放不久,王为谋取暴利伙同同乡杨某、袁某(另案处理)一起,受雇为他人从异国携带毒品回中国。
2009年7月25日9时许,从陕西到广西的王、杨2人分别从东兴口岸出境到他国。当日中午11时许,将毒品分别捆绑在大腿和小腿上的王、杨2人从东兴口岸入境,乘坐事先联系的出租车,准备将毒品送往袁在防城港一家宾馆预定的房间。途经东兴市横江公安检查站时,王、杨2人被值班的边防武警当场人赃俱获。
经称量,王所携带的4包毒品净重2742.4克,杨所携带的4包毒品净重2752.3克,8包毒品合计净重为5494.7克。
由于该案走私毒品数量大,而被告王某曾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杨某死刑缓期执行。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被执行死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