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李某在本市一小区从事保安工作,他猥亵年仅12岁的女网友小丽(化名),长达一年多。昨天,记者从丰台检察院获悉,李某涉嫌强制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2008年12月,李某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结识了该小区内年仅12岁的女孩小丽,2009年7月,李某上网时浏览不良网站,心生邪念。他以玩网络游戏为名,将小丽约到自己的暂住地,采取暴力胁迫方式对小丽进行猥亵。李某威胁小丽不许声张,否则就不带她玩网络游戏。小丽年少无知,且沉迷于网游,就闷不做声,没有说出此事。就这样,李某猥亵小丽长达一年多。2010年11月,被害人小丽的父母发现女儿经常频繁上厕所,经过询问才得知实情,家长立即向警方报案。 (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曾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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