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网上开赌场 奔驰车是违法所得?外公所买?
这是庭上最大的争议
时间:3月1日上午11时
地点:武侯区法院
案由:建立赌博网站,涉及赌资200多万
家庭富裕的“富二代”,不愁吃不愁穿,却一不小心路走偏。拉上表弟建赌博网站,4个月就吸引6万多人次付款参与,涉及赌资200多万元,随后,他还买了一辆奔驰E300,不料,这车却成了最大的争议焦点。昨日,武侯区法院审理此案,樊伟辩解“奔驰是外公买的”,不能算违法所得。
庭审现场1
富二代认罪:
开网站资金是我一个人出的
昨日上午11时,3名面色紧张的男青年被法警押进法庭。其中,29岁的樊伟是此案的关键人物,也是这家网上赌场的老板,另外两人是他的表弟张乔和表弟的同学李万清。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3名青年都表示对指控罪名没有异议。但樊伟对公诉方指出张乔参与分成的说法有意见,他说:“资金都是我一个人出的,他们与我只是雇佣关系,我每个月给他们发工资。”
据警方调查证实,在去年1月到5月,该赌博网站就有6万多条注册付款记录,总金额达200多万元。张乔的工作是专门负责网站后台维护、参赌人员的发展及赌金兑换。李万清专门负责客服,月薪5000元。今年5月17日,警方将樊伟等3人挡获。检方认为,3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博网站,接受他人投注,已涉嫌开设赌场罪。
庭审现场2
富二代申诉:
奔驰车是外公给67.8万买的
在法庭上,一辆奔驰E300型轿车被屡屡提起。这辆车是樊伟建起赌博网站之后买的,价值约70万,而在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是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
公诉人:樊伟经营网站获利40万元,除去一部分开支后,又借了40万,买了这辆车。
樊伟:网站开的时间不长,挣到的钱又投资进去了,我自己拿到手中的就两万多,奔驰车不是用违法所得买的。
辩护律师:在“易宝支付”上查到的赌资总额是200多万元,按5%抽成,总共才几万元,怎么可能靠这笔钱买奔驰?
樊伟补充:我被抓获后,认为开设赌场罪并不是大事,就随便承认购买奔驰车的部分款项是违法所得。现在才知道这事的严重性,所以要专门说清楚。
审判长:那你买车的钱是哪里来的?
樊伟:是我外公给的,给了67.8万,有买车时的银行消费记录可以证明。我外公以前是做房地产生意的,比较有钱,所以给我买辆车。
樊伟最后陈述:其实以我家的经济条件,不需要我做这些东西。做这个网站,确实是一时失足,自己也不太懂。希望法院念在我是初犯、偶犯,从轻判处。
在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在合议庭讨论后择日宣判。武法 记者 袁钲钲 摄影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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