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一个女子到一个副教授开设的心理诊所催眠治疗。
结果,在治疗中,副教授的精液“莫名其妙”地进入了女子体内。
女子报警,说被强奸。随后,副教授涉嫌强奸被抓。
后来,副教授承认精液是他的,但一直否认强奸。
公安机关两次提请逮捕,检察院都没有批准。
副教授是怎么给女子治疗的?他的精液是怎么到女子体内的?他又是怎么解释的?
王教授就是在这个按摩床上为阿丽进行治疗
副教授特意交代
不能把治疗方法
告诉别人
事情发生在去年夏天,年轻女子阿丽(化名)多次出现头晕无力、肚子痛、出冷汗等症状,她未婚夫就联系了南宁市某著名医院的王海副教授(化名,以下简称王教授)治病。王教授既是阿丽未婚夫的好友,又是老乡,阿丽就和王教授联系上了。
去年8月17日,在医院内见面后,王教授把阿丽带到了他在宿舍区内开设的私人心理诊所。帮她把脉后,王教授说,她可能患有妇科炎症,并让她到医院照个B超后再来找他。第一次见面,王教授特意交代她,不能把他的治疗方法告诉别人,因为“女人要有自己的隐私”。
第二天,阿丽拿着B超化验结果找到了王教授。在心理诊所里,阿丽被安排躺在床上,眼睛被布蒙上,听着王教授播放的背景音乐。在帮她按摩腹部后,王教授交给她一盒药。
8月24日,王教授打电话约阿丽来做后续治疗。下午5点30分左右,她喝了几口王教授给的饮料。王教授关了灯,让阿丽脱光下身躺在床上,并用布蒙住她眼睛。在感觉王教授用棉签在她阴部涂药后,王教授告诉她,要用“木制仪器”把药放进她体内。不久,她又感觉另有异物进入,让她觉得“和平时过性生活的感觉一样”。几分钟后,她感觉有热的液体从体内流出。
阿丽从蒙眼的布条缝隙看去,发现王教授的裤子有些异常,就赶紧坐了起来。几分钟后,阿丽上厕所,发现自己下体除了有药膏,还有疑似精液的液体。阿丽认为自己可能已被王教授强奸了。
副教授精液惊现患者体内
回到家中后,阿丽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出差在外的未婚夫。未婚夫让她马上报案。
8月26日凌晨,阿丽走进南宁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报案,说她在一天前到南宁市某著名的医院宿舍区一家私人心理诊所看病时,被医生用催眠的手段强奸了。
接报警后,警方当天决定立案侦查。8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王教授称阿丽的病“很严重”,他要亲自送药给她,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
今年46岁的王教授在南宁市某著名医院担任过医生。案发前在医院办公室工作,从事的是宣传和秘书工作。他1996年取得肿瘤专业主治医师职称,2001年取得国家经络按摩师资质,2009年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档案研究副教授职称。在2009年8月份,在医院宿舍区内,他私下开了一家心理咨询室。
王教授说,他把脉后,认为阿丽是脾虚,还有盆腔炎症,在最后一次看病后,他对阿丽进行了“浅催眠”。他用所谓的“木制仪器”放进阿丽下体的药,是“去炎松软膏”和“红霉素软膏”。他否认对阿丽有性侵犯行为。
阿丽报案的当天,民警带她到医院提取了她阴道内的物质。经过DNA测试,证实了阿丽的怀疑:她体内确实有精液,这些精液是王教授的。
王教授帮人治病,为何精液却进了患者的体内呢?面对民警的质疑和科学的鉴定,王教授终于承认自己把精液放进了阿丽的体内,但仍然否认是强奸所致。
王教授向民警供述:在阿丽最后一次来看病的当天,他早早就在自己的家中提取了自己的精液,放在一次性标本杯内。他用酒精泡浸进行“灭活灭菌”后,再提取精液中的絮状物,放进采血管,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摇匀,最后把采血管放进冰箱保存。
阿丽赶到心理诊所后,他就用其他药膏放进精液中,再用他的“木制仪器”将药和精液推进了阿丽的下体。
副教授说给五六个妇女治过病
抓获当天,王教授就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0年9月2日,警方提请逮捕王教授。一个星期后,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同意逮捕。
在民警进一步讯问中,王教授说出了很多“雷人”的话语。王教授说,用精液作为“药引”,来刺激女性的会阴穴,治疗脾虚、盆腔炎,是他在2003年初发明的药方,“一直使用至今”。从2007年开始,他在30多场公开讲座中,都讲过这个“药引”的治疗作用。2010年,他就用这个药方,给五六个妇女治过病。
警方走访了王教授说的曾用过这个“药引”治疗过的两个年轻女性。被访者称确实找王教授治疗过,其中有人还被他隔着内裤按摩过,用棉签伸进内裤,然后在阴部上过药,可没有遭遇过被王教授用“木制仪器”放过药进下体。
王教授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文献资料,比如某报有一则消息,内容称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性精液中含有一种重要的抗菌物质,即精液浆胞素。提供《实用预防医学》上刊登的论文,也称精液有“杀菌消毒作用”,但文章同时也指出,“精液对念珠菌阴道炎可能有预防作用”、“目前国内尚未查找到有关精液作用的研究资料”。
警方还走访了卫生部门,查实王教授没有行医资格。如果男医生需要这样接触女患者的身体,按规定要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且其中有一名应该是女性。
谁来证明性器官曾进入过?
公安机关第一次以涉嫌强奸罪提请逮捕王教授,没有得到检察院批准,今年2月份,公安机关以王教授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再次提请逮捕。
在该不该逮捕王教授的问题上,检察机关内部也存在激烈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有阿丽的控告,并在她的下体检出王教授的精液,足以认定王教授构成强奸罪;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王教授的精液在阿丽体内是个不争的事实,但由于王教授极力否认性器官接触阿丽,辩解是用仪器放药,要认定他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逮捕。在两种激烈意见争论下,检察机关两次不批准逮捕。
王教授这时候认为应该还自己一个“清白”。因为这一事件,给他带来了“灾难性、几乎是毁灭性的后果”。
阿丽则坚决认为,自己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被强奸了。事发当天,阿丽怀疑自己遭受性侵犯时,曾质疑过王教授,他用手机短信回复说,让她相信他的治疗方案。阿丽的姐姐说,至今,阿丽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