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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改革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监督力避权力滥用(2)

2011年03月02日 11:3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 针对权益保障——

  以人为本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河南赵作海冤案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当事人得到了国家赔偿之后,在制度层面上如何健全刑事法治,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去年,针对刑事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学专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透过这两个法律文件,人们会感受到国家在遏制刑讯逼供、避免违法取证、维护程序法的实施以及减少冤假错案等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会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更大的信心。”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瑞华说。

  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自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刑事犯罪立案均在400万件以上,刑事案件中约有80%的受害人或其家属得不到赔偿。去年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开始施行,成为全国首部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的省级地方立法。2009年3月9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全面启动。目前,已有17个省和一些地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度很高的话题。去年11月13日,全国首家执行信息查询中心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通过查询中心,人们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出入境、房产、车辆、人民币结算账户等各项信息,并且可以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办理查封手续。据了解,近年来,各级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审判、执行等领域的应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减少老百姓诉累,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中央政法委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四川省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省、市、县、镇、村建立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全国各地都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起化解矛盾的体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让穷人打得起官司,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遍各个角落。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去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专款已从6000万元增至1亿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为0.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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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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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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