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针对队伍问题——
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职业保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庭领导的丈夫是兼职律师,前不久,其丈夫主动向上海市司法局上交了律师执业证,因为该市推行了“一方退出”机制:凡法官的配偶为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这一举措推出后,在社会上赢得了一片好评。类似的做法在重庆等地也得到了推广。
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份规定把这个做法推向全国,《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实现司法公正,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中组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制定了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和职数比例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大力推进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部地区基层法律人才严重短缺的状况。中办、国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律师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政策保障。
加强职业保障,夯实政法基础建设取得了新突破。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政法经费的支持力度,极大改善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和执法办案条件,提高了政法机关综合战斗力,为公正、高效、廉洁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财政部还会同中央政法机关先后制订下发了县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政法等部门,编制(修订)了10项政法基建标准,初步建立了政法基础设施国家建设标准体系;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加大了对政法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建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
-延伸阅读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摘自中共十七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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