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打架受伤后拨打120求救,却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对前来救治的女护士拳脚相加。今天上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院调解,打人男子同意赔偿女护士3500元。
2010年8月31日下午,家住平谷区王辛庄镇放光村的杨某醉酒与他人打架受伤后,拨打平谷区医院急救中心电话寻求救助。平谷区医院护士楚某随医院急救中心120救护车出诊。到达现场后,在医护人员将杨某抬上救护车过程中,醉酒的杨某对身旁的女护士楚某进行了殴打,致使楚某身体多处受伤,经平谷区医院诊断为:腰腹部软组织损伤,坐骨神经损伤。
女护士楚某在平谷区医院住院治疗4天,后休息24天。杨某虽为此支付了医疗费,但对其他的损失双方未协商一致。楚某起诉要求杨某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5500元。
法庭上,杨某承认醉酒之后与人打架,平谷区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救治时,他意识不清,打了女护士楚某。但他认为自己已经为楚某支付了医疗费,楚某要求赔偿的损失太高,他只同意赔偿合理损失。
最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杨某赔偿楚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杨某负担。(记者 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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