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崇安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一名年轻男子跟踪女友途中发现居民楼没人,脑子发热翻窗入室盗窃,盗得财物共计4万多。因做贼心虚,整日担惊受怕,又去自首。
被告人周某今年才20岁出头,与女朋友小虹(化名)在锡打工多年,两人感情甚好。去年8月,小虹经常晚归,问其原因只说是和几个朋友一起玩。一天,周某无意中听到小虹打电话给公司称身体不舒服想请假,但周某知道小虹并没有生病。为此,周某留了个心眼。次日,小虹如往常一样去"上班",周某便尾随其后,想看看小虹到底去哪里。一小时后,周某见小虹和她公司的一位女同事会合,为了弄清心里的疑惑,周某一路跟踪。
没过多久,周某跟至一小巷子里,但此时小虹和其同事竟没了踪影。于是,周某爬到一居民楼的二楼平台上想眺望一下,但还是没有看到小虹。无奈,周某靠在窗户上歇息,谁知,生锈的防盗窗松动了。这让周某心中一动,见屋内无人,周某徒手试着将防盗窗掰断,防盗窗竟一下子就断了。周某没有多想便爬了进去。在屋内,周某翻到一黑色女士包,打开包内有很多黄金首饰及一沓厚厚的现金。周某欣喜若狂,拎着包就逃跑。
因做贼心虚,周某几次见到警察都仓皇而逃,以为自己作案被发现了。这些异常的举止小虹都看在眼里,在小虹的询问下,周某才将自己前几天盗窃的事告诉了她。小虹解释到,自己晚归是做了份兼职,至于那天请假完全是因为同事又介绍了一份工作,让其过去面试的。周某听后懊悔不已,直叹自己当时脑子发热做了违法的事情。一个月后,周某决定自首,并将赃物一并归还。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掰断防盗窗钻窗入室,窃得钱财共计四万多,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携赃款赃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其自首且全部退赃,并自愿缴纳了财产刑保证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居民要及时检查房屋的防盗设备,如发现门窗生锈或易断要注意更换,以免给窃贼可趁之机。冯德珍 夏倩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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