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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要给“裸官”建立“花名册”

2011年03月07日 15: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她表示,今年还将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建立基础的制度支撑,将推出以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信用信息管理(3月6日新华网)。

  近年来,“裸官”频频外逃现象,已经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笔者以为,对于“裸官”,我们除了要加强登记管理,让“裸官”自觉把自己纳入监督管理之外,重要的是要建立“裸官”外逃的预警机制。在一些“裸官”企图准备外逃时,能够提早发现苗头、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一些“裸官”跑到国外当了“寓公”了,才让这种信息“出口转内销”。

  国家层面有必要建立一个“裸官”信息库,将全国各个部门、各个省市的“裸官”,按照地区、部门、岗位、职级等方面,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密切掌握和注意“裸官”的动向。比如,在“裸官”信息库当中,能够显示出“裸官”配偶、子女的去向,所定居的国家,“裸官”配偶、子女海外定居的渠道,以及“裸官”的财产使用及去向等等,特别是监测“裸官”是否有“出走”的倾向,是否在财产及办理护照方面有一些“异动”行为等,以此对“裸官”群体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裸官”经过私下运作后,瞬间“不辞而别”,给我们的管理及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此外,就常态的生活而言,出现“裸官”现象是极不正常的。如今我们大力倡导人性化管理,尽可能结束人们的“两地分居”生活。而“裸官”恰恰在创新这种新的“两地分居”形式,扩大“两地分居”的空间、时间距离。虽然我们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人各有志,不宜过多干预。但是由此暴露出一种倾向,那就是一些官员对在国内工作生活缺乏信心,为国家服务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从这个层面上看,对于“裸官”不仅不能重用,而且对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高度警惕,需要尽快通过建立制度,对“裸官”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不然,等一些“裸官”拍拍屁股卷款一走了之,我们才知晓“裸官”的去向,岂不是早已晚矣?

  北京 舒心萍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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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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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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